一、馆情简介
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0年12月,主要职责是科学收集、妥善保管、充分利用城建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1998年,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为国家建设部首批批准的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
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现任领导班子为:馆长汤晓东、副馆长杨晓丽、郭瑶、李雪松。全馆编制27人,实际在编26人。全馆员工都具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6人。
根据工作需要,馆内目前设置了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接收备案科、保管利用科、信息科(大数据科)、声像科、编研科7个科室。
二、单位职能
整理、鉴定、统计全市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发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负责接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审核、接收进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时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收集和拍摄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市容市貌等;负责全市地下综合管线地理信息及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业务概况
沈阳市城建档案馆重点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资料:
一是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二是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三是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接收档案共分十四方面:
1、城市勘察测绘类档案;2、城市规划基础材料类档案;3、城市规划类档案;4、城市建设管理类档案;5、市政水利工程类档案;6、公用设施类档案;7、交通运输工程类档案;8、工业建筑类档案;9、民用建筑类档案;10、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类档案;11、环境保护类档案;12、城市建设科研类档案;13、县区镇建设类档案;14、人防军事工程类档案。
四、联系我们
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本大街130号
联系电话: (024) 83389518-2081;83389556
提高行政效能行动监督电话:024-23894746
馆领导电话:
馆长: 汤晓东 024-23892353
副馆长: 杨晓丽 024-23892217
副馆长: 郭瑶 024-83389578
业务咨询电话:
档案查询: 83389518-2081,2082,2083
工程档案移交: 83389518-3031,3032,3033
市政档案移交: 83389518-4019、4052